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寓(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13浏览次数:0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

 

                               闽中医后〔2021〕10号

 

为规范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优雅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

1.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或私占非本人床位

2住宿人员入住宿舍时,请仔细核对室内家具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如有缺损请在入住一周内到楼管处登记报修。如未登记报修,即视为入住时设施完好。

3.复学等原因需要重新入住宿舍者申请、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到学生宿舍科办理相关住手续。

二、调整

1.为方便各学院学生相对集中管理,学生宿舍科可根据情况对住宿床位适当调整

2.对于转专业或其它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宿舍的,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报学生宿舍科,学生宿舍科据实际床位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退宿

1.毕业生、实习生的离校退宿手续由学生宿舍科集中办理。学生宿舍科对其宿舍内财产设备进行核对,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退宿同学应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家具等公共设施,做到文明离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住宿者照价赔偿。

2.学生因学籍变动等原因办理退宿手续,需提前申请,并持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科办理退宿手续。

四、外住

学生在读期间(不含实习期)原则上必须根据学校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住宿者,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后,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签订外住协议并报校学生工作处及学生宿舍科备案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任何人身、财产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已在学生宿舍办理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外住宿者,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问题责任由学生自负

五、遵守公共道德,提高个人修养

1.创造安静、健康的居住环境,不得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音箱、打击乐等易产生高分贝噪音的乐器和设备。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3.尊重女生的隐私,男生、男家属等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女生楼。

4.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宿舍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瓶胆等)。遵守《福建中医药大学无烟学校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无烟校园建设,宿舍区内禁止吸烟,做到宿舍及公共场所地面无烟蒂和烟灰,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应及时劝阻。点燃蚊香时请远离其它物品,避免引起火险。

5.爱护公物,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自行车、电动车应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6.节约水电,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各楼栋楼管处填写报修单。

7.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讲文明,懂礼貌。若与其他住宿成员发生矛盾,应及时通知所在学院和学生宿舍科,不得采用过激方法解决。

    六、维护公共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1.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室内垃圾清扫后要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在水池里,以保持下水管通畅,并把生活垃圾分类后及时带到宿舍楼下放置相应的户外垃圾桶;不要向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不能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各类宠物。

    2.维护公共环境整洁:公共场所内不要堆放鞋子、脸盆等物品;不要把自行车停放在宿舍内和走廊上;按规定张贴,不要在墙壁和梁柱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海报、广告、启事、标语、漫画等未经允许的张贴物。

3.宿舍内卫生由学生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要求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分类后放至指定位置。保管好宿舍内的卫生工具爱护使用

4.提倡在宿舍内做朴素、健康、向上的修饰,共创整洁、优雅、美观的生活环境。

5.学生宿舍卫生状况,由学生宿舍科、各学院生活部、校学生会权益部周分别进行检查评分,评比成绩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主要依据。住宿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七、注意宿舍安全,保护自身利益

1.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由各学院、保卫处、学生宿舍科、校学生会权益部等齐抓共管,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创建平安、有序住宿环境

    2.建立和健全学生宿舍楼专职管理员、学生协管守楼制度。学生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提高警惕,严守岗位,密切注意外来人员的进出情况,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3.对于现金、存折、手机等贵重的个人财产要妥善保管。

4.不将寝室房卡借与他人使用,如需借用本寝室房卡请凭有效证件到楼管处登记借用并及时归还;丢失房卡请及时联系“一卡通”卡务中心,由卡务中心统一处理。

    5.大件物品搬出宿舍楼时,须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楼管处登记。

6.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性服务活动以及中介代理活动。

    7.学生宿舍实行限电控电管理。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办〔201726号),不得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产品和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磁炉、电饭煲等有潜在安全隐患电器,使用违规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拉电线。当宿舍内的电气设施出现故障时,不要自行处理,应及时报修。

8.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者,应到学生宿舍科办理手续另行安排。公寓楼实行定时封闭管理,晚归宿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上楼。

9.学生一般不在宿舍内会客。如有亲人或确需入楼的外来人员被访学生本人证件和来访人员有效证件履行留证登记后方可上楼。

10.住宿人员须认真了解宿舍的结构和设施装备,熟悉所有紧急出口和灭火器的存放地点;在宿舍内注意防火安全,当发生火情时,可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及时通知楼管、值班员,必要时拔打119报警。

    11.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用蜡烛照明;不得在宿舍内燃烧纸屑等物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宿舍、门厅、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12.若同寝室的同学不幸患上传染性疾病,应及时通知所在学院并上报校卫生所以便采取防疫措施。

    13.不要站在窗台上或探身窗外擦玻璃,以确保自身安全。不要在阳台护栏摆放盆栽植物等物品,以免造成物品坠落砸伤行人。

14.全体住宿人员应共同关注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及时上报。
    15.学校将经常开展预防为主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漏洞和隐患,要采取有措施,及时除不安全因素,以防事故发生。

八、缴费

1.学校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住宿标准收取住宿费,由财务处向学生收取,学生应自觉缴纳住宿费。

2.学生宿舍采用水电定量补贴,超量收费的办法。为提倡同学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每学年按十个月划拨。本科生、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吨水5度电;寒暑假留宿无相应水电补贴。
    3.每月6日-10日由学生宿舍科收取水电费。逾期不交的宿舍,暂停供电。使用远程电脑收费系统的宿舍,须提前预交水电费。超额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按学校行政或市政管理部门托收的标准收费。

九、服务

1.保洁服务

学生宿舍走廊、楼梯、宿舍周围等公共场所由洁员打扫。宿舍内卫生由学生负责,垃圾入袋并及时放至宿舍楼下垃圾桶由保洁员清理。学生宿舍科保洁员为住宿人员提供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

2.维修服务

学生宿舍科将安排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同时承担家具、门窗、水电等正常损坏的免费维修服务。采取维修工值班制24小时接受报修,实行快捷、优质的维修承诺服务。若属人为损坏学生须自行购买相同型号配件。

3.上门抄表服务

每月月底(28日-31日)为水电抄表时间,抄表时请相关同学予以配合核对,以保证抄表的准确性。次1日-5日公布各宿舍上月份水电使用情况,对水电使用情况有异议的宿舍可在当月5日-7日前到学生宿舍科反映。

4.寒、暑假留宿

寒、暑假确需留校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可在放假前到学生宿舍科申请,但须服从安排和遵守假期留校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并自觉缴纳实际使用的水电费。

十、奖励先进惩罚违纪

学生宿舍科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激励方法,对遵守宿舍规章制度,布置优雅、卫生良好的“文明宿舍”(详见《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文明校园创建考核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中医委〔2018〕86号))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违纪情况进行劝阻、没收违禁物品、断电、报送相关学院、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工作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治安处罚追究法律责任。以上办法可合并使用。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