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中后〔2020〕9号
名师苑入住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名师苑的入住管理,更好的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提供服务保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入住对象
1.下班辅导答疑的老师。
2.学校及各学院(部)邀请到我校进行教学、科研指导工作的专家、教授、学者。
3.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教职工。
1.下班辅导答疑的老师住宿,由教务处安排并报后勤管理处。
2.学校及各学院(部)邀请到我校进行教学、科研指导工作的专家、教授、学者,由邀请单位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附上邀请函。申请24#楼需报校办公室审核。
3.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教职工申请入住(需写明加班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入住申请由申请部门登陆学校OA系统填写《名师苑入住申请表》,经线上审批后入住。
三、退房程序
1.下班辅导答疑、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教职工,由本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2.学校及各学院(部)邀请到我校进行教学、科研指导工作的专家、教授、学者,由邀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
1.邀请单位负责入住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如遇学校接待任务与已入住人员安排有冲突,由校办公室进行协调,已入住人员须服从调剂安排。
附:《名师苑入住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名师苑入住申请表
流水号:
申请部门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事由 | ||||||||||
预计入住时间 | 预计离校时间 | |||||||||
入住人员信息 | ||||||||||
上传附件 (邀请函、人员等) | 房间数 | |||||||||
申请部门 意见 | ||||||||||
校办公室 意见 (申请24#楼需要校办审批) | ||||||||||
后勤管理处 意见 | ||||||||||
名师苑管理人员受理 | ||||||||||
备注 | ||||||||||
备注;1、入住对象;学校及学院(部)邀请到我校进行教学、科研指导工作的专家、教授、学者;下班辅导答疑的老师;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的教职工。
2、“申请部门意见”一栏必须是行政或党务主要领导意见。
3、申请人填写表单前先联系场馆科(名师苑)确认有无房间,联系电话22861511。
4、有多人入住的情况,请点击重复表单“ ”,可以添加入住人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