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垃圾转运站的干净、整洁、无异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如下:
1、为保证垃圾桶摆放整洁、有序,各相关部门须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并按规定存放于垃圾转运站内。
2、实行垃圾桶装化,严禁在垃圾转运站内外倾倒垃圾。
3、动物试验等化学试剂以及基建装修垃圾应严格按校有关规定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处置,严禁向垃圾转运站倾倒。
4、严禁在垃圾转运站内外焚烧垃圾。禁止烟头、明火投入垃圾桶内。
5、垃圾站由校园服务中心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有:
第一,负责对垃圾转运站内外卫生的清扫、消毒。
第二,负责垃圾转运站北门开关门。
第三,负责对垃圾转运站内垃圾桶摆放等秩序管理。
第四,做好垃圾清运的记录、统计。
6、对违反校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