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由校园服务中心负责。
2、 按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对二次供水系统分上半年、下半年各清洗消毒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3、 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负责清洗消毒。
4、 专业清洗公司在承接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应提供如下材料:
第一、 专业清洗二次供水的工商营业执照。
第二、 专业清洗人员的健康证书。
第三、 清洗消毒后应及时提供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
5、 对每个独立的二次供水系统建立完善的台帐管理备查。
6、 每月由相关使用部门对校各泵房进行电机、水泵的维护保养;并做好每周一次的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本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