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比办法
校办〔2010〕67号
一、组织领导
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比活动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评审人员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自律保卫队及学生会生活部有关人员组成。
二、评定标准
(一)文明宿舍评定标准
1.守纪。模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习、生活有序。
2.整洁。生活、学习用具摆设整齐、美观、成型成线,室内清洁。门窗明亮干净;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各类家具、墙面无蜘蛛网积尘;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被褥,床单、枕巾干净整齐平整;床下鞋子摆放有序;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积垢,垃圾袋装化。
3.健康。追求生理、心理、社会健康,培养高尚情操,树立崇高理想。
4.高雅。室内布置美而不俗,专而不染,积极向上,能充分反映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情操,能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舍标要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勤奋好学的精神风貌或体现专业特色。
5.安全。有较强的个人安全意识,掌握防火、防盗及对自然灾害的应变措施。
6.团结。全体人员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礼让,互帮互学、团结奋进,无谩骂、无争吵。
(二)文明教室评定标准
1.整洁卫生。每日安排值日生轮流做好教室卫生,教室内无积尘、蜘蛛网、痰迹、烟头、瓜果皮核;课桌椅面干净,抽屉内无纸张杂物;门窗明亮无积尘,墙壁无积尘蜘蛛网,无乱张贴;黑板干净,粉笔槽无粉笔积尘;灯架、电风扇无积尘。
2.优美文雅。教室内设有班级公约、学习园地。通过适当的装饰美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黑板上方应挂有国旗,板报应及时更新,内容健康丰富,版面活泼。
3.爱护公物。教室内无使用各种违规电器,无随意搬动和改变室内的设施,教室设施无人为损坏,门窗、课桌、墙面无乱涂写、刻画张贴。
(三)“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定标准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学生整体素质和内务卫生较好;积极协助学生宿舍、教室管理工作,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经常宣传和组织检查学生宿舍、教室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党员、学生干部模范表率作用好,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比重较高,无后进宿舍;学生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富有成效和特色;学生生活区青年志愿者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有序。
(四)“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定标准
及时宣传落实创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工作要求和部署,以身作则较好;工作积极主动,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所负责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比重较高,无后进宿舍;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特色,有创新,学生整体文明素质较高。
三、评定程序
(一)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定程序
1.日常评比
周检查:由宿舍楼(教室)管理员、学生自律保卫队、学生会生活部、各学院(部)学生会轮流组织负责每周不定时的一次检查。
月检查: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部)辅导员负责每月不定时的一次“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检查。
日常检查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辅导员检查的成绩占40%,宿舍楼(教室)管理员检查的成绩占30%,学生自律保卫队、学生会生活部、各学院(部)学生会检查的成绩占30%,加上奖励分,减去日常违规的扣分,综合评出最后总分。
2.候选名额的产生
“文明宿舍”候选名额:日常综合评比成绩排在前120名的宿舍推荐参加校“文明宿舍”的评定。
“文明教室”候选名额:日常检查综合总分排在前30名的教室推荐参加校“文明教室”的评定。
3、审核评定
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各学院(部)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组成审核组,对候选的宿舍、教室进行检查评定,评出70间的“文明宿舍”、20间的“文明教室”。
日常综合评比成绩排在最后20名的宿舍定为“后进宿舍”。
(二)学生宿舍、教室日常行为加减分
1.加奖分标准
(1)宿舍成员积极追求上进,思想觉悟高,敢于制止生活区中的不文明现象,维护生活区的安全稳定。酌情加1—3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如:宿舍布置比赛、舍标设计比赛、社区篮球赛、社区十佳歌手赛、宿舍文化艺术节等),每次加0.5分。在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3)凡未列入奖励项目而确需奖励的,可参照相应条款予以加分。
2.日常违规行为扣分标准(按每人次计算)
(1)未按时熄灯 扣2分
(2)在楼内墙上乱涂乱画、乱张贴者 扣2分
(3)不遵守作息制度,晚归者 扣2分
(4)乱拉电线、网络线 扣3分
(5)大声喧哗,向楼下乱丢杂物者 扣5分
(6)不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扣5分
(7)留宿外人 扣5分
(8)在生活区打架斗殴 扣10分
(9)在宿舍内经商 扣10分
(10)在室内使用明火,使用违规电器 扣10分
(11)宿舍成员态度恶劣,阻碍正常检查 扣10分
(12)损害公共设施行为 扣10分
(13)未申请随意使用教室 扣5分
(14)随意搬动教室课桌椅 扣5分
(15)其他违规行为 酌情扣5—20分
(三)“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定程序
由各学院(部)组织材料上报,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定。先进单位每次评出一个学院(部);先进个人在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各学院(部)辅导员中产生,每次评出十名。
四、评比时间:
每学期一次,具体时间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
五、奖惩办法:
1.被评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奖状及奖金,全校通报表彰,并推选参加省市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评比。
2.被评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奖状及奖金,全校通报表彰,并推选参加省市“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
3.文明宿舍的成员,根据《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办法》规定予以加分。
3.定为后进宿舍给予以下处理:
(1)全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凡是连续2次定为后进宿舍的,除全校通报批评外,还将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议所在学院(部)给予纪律处罚。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